⒈ 已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在我国,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英bigamy;
⒈ 指已有亲缘关系的双方再结姻缘之好或重迭交互为婚姻。
引《史记·秦本纪》:“申骆 重婚, 西戎 皆服。”
《左传·隐公十一年》“如旧昬媾” 晋 杜预 注:“重昬曰媾。”
孔颖达 疏:“媾与昬同文,故先儒皆以为重昬曰媾。”
⒉ 重新婚配,再次结婚。
引元 无名氏 《隔江斗智》第一折:“我当替你别选高门,重婚俊杰,也不误你一世。”
元 柯丹丘 《荆钗记·大逼》:“他那里重婚,我这里改嫁。”
清 李渔 《慎鸾交·造端》:“一旦怜新弃旧,逼使重婚。”
⒊ 法律上特指已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
引石三友 《金陵野史·胡小石和杨仲子》:“西洋人的风俗习惯,是不许重婚,更不许纳妾的。”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总则”规定,禁止重婚。
⒈ 法律上指有配偶的一造,再与他人结婚。在我国刑法上构成犯罪。
反初婚
英语bigamy
德语Bigamie, Doppelehe (S, Rechtsw)
法语bigam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