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经过审批复核
2、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限定:“违背本法限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私行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要求的,或者因开发土地导致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能够并处罚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承包地是用于生产的土地,国家严格保护耕地。因此,居民建房需要占用宅基地、空闲地或耕地的,均应依法按流程提议申请,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准许后方可开工建房,不能私下占地建房。
3、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准许;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准许。因建设占用土地,牵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解决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乡村居民未经准许或者采取欺骗手段欺骗准许,违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