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解释规定内容有哪些
2023-12-01
更新时间:2023-11-18 22:03:02作者:佚名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根据需要可以扣留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出具凭证;除依法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外,应当在十日内返还。一般扣押证件时间为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公安交警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也不能随意的扣驾照,此时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而扣了驾照即意味着暂时不能开车了,若此时还要开车上路的话,那么就会构成无证驾驶,又会对其做出其他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