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解释规定内容有哪些
2023-12-01
更新时间:2023-11-19 06:03:23作者:未知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对应刑责:100万以上可判无期
数额 定性 刑责
1万~10万元 数额较大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10万~100万元 数额巨大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100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