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充协议的效力与原合同并无二致,两者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特殊情况补充协议比原合同更具说明性以及说服力。当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发生矛盾或者冲突时,一般按照签约时间在后所约定的合同内容或者合同条款为执行准则。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