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两者区别在于:
1、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人向法院或向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2、标准依据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除了用于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还有非工伤用的《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B 18667-》,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这是文件依据的不同。而上述标准制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生理依据也不同。
3、使用目的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目的是获取相应的工伤待遇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