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按月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确因生产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本企业工会同意后,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无力支付工资情形要提供相关证据:
2、如果公司账户被冻结,公司仍可通过其他方式发放工资或者通过提供担保等方式解冻公司账户,公司不是属于确因生产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无力支付工资情形,不能以此为由拖欠劳动者工资。
3、如公司确实因不可抗力或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无力支付工资的,也要经过法定程序,经与本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但不能无限期拖欠,用人单位拖延时间不得超过各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的最长限制。
4、即使用人单位账户被冻结,也不能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能成为拖欠工资的免责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