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后一方私自带走孩子该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生活中,男女双方离婚后,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或者没有的一方私自将孩子带走,另一方不知道该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
1、有抚养权一方带走孩子一方不让探望孩子,将孩子带走的,另一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2、没有抚养权一方带走孩子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小孩交回抚养监护。对方带走孩子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以申请中止探望权。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地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根据司法实践,其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因此,离婚探望孩子时把孩子带走的话,如果情节严重,会中止其探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