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损害赔偿需要以下条件:
(1)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
(2)客观上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
(3)配偶一方的行为与另一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有损害事实;
(5)是否要求受害人完全无过错,值得商榷。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