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后自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自首)

更新时间:2023-10-16 10:05:05作者:未知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后自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自首)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犯罪构成的特征是:

(1)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并且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2)主观方面,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但是并不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也就是说有致人伤害的故意而没有致人死亡的故意,主观上是故意加过失的双重罪过。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由于过失而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其犯罪构成的特点是:

(1)客观方面表现为由于行为人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一般发生在劳动生产或日常生活等场合,对他人的生命安全缺乏应有的注意,以致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

(2)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从以上两罪的犯罪构成特征,我们可以明确区分其相同点和不同点:

(1)相同点是,客观上都发生了死亡的结果,行为人主观上对死亡结果的发生都属于过失心态,即不希望也不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出乎意料之外的。

(2)不同点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行为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中则没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

在具体案件中,对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故意的判断有很大难度。例如:某甲是小学教师,因学生某乙顽皮,不听管教,情急之下某甲打了某乙一记耳光,又照其后背拍了两巴掌,致某乙立即昏倒在地,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某乙系心血管爆裂致死。对于此案的定性,产生了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某甲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另一种意见认为,某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笔者认为第二种意见比较符合客观事实。

对于这两种罪的区分应根据具体案情从客观到主观进行判断,即从行为是否构成伤害行为再反推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故意,具体来说,应结合以下客观情况来加以判断:

①过失致人死亡中的行为一般发生在日常生活或劳动生产等场合,一般不具有非法性质。如家长管教孩子、老师管教学生等;而故意伤害致死中的故意伤害行为本身则具有非法性,属违法行为。

②发生打击行为时的环境,是在什么情况下引起打击行为的,是因为日常琐事还是寻机报复,要查清有否导致故意伤害的微观环境。

③从打击工具上分析其一般情况下是否足以伤害对方。手持铁棒、刀等金属器械,一般情况下是足以伤害对方;拳打脚踢,一般不足以伤害对方。

④从打击的力量频率上,一般来说,力量越大,频率越迅速,故意伤害的可能性就越大。

⑤从双方的关系上,即行为人与被害人是素不相识、一般关系、亲密无间还是冤家仇人,应区分不同的情况来正确判定是否有产生故意伤害的可能性及可能性的大小。

为您推荐

广西该怎样区分醉驾、酒后驾驶

1、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不同。酒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醉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2、处罚力度不同。饮酒

2023-10-30 11:03

关于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犯罪的基本概念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

2023-10-30 11:03

保险诈骗罪司法解释规定包括什么内容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犯罪处理问题的答复》(1998.11.27〔1998〕高检研发第20号)

2023-10-30 11:03

关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件相关解释规定都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年8月6日(三十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第417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司法及公安、国家

2023-10-30 11:03

刑事倒卖文物犯罪公安立案追诉标准是如何规定

根据《刑法》三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1)倒卖三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的;(2)多次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多件的等情节;(3)倒卖二级文物的、倒

2023-10-30 11:03

拘留证签名时间(签拘留证一般是拘留多少天?)

在一般情况下,拘留证上是需要有拘留期限的对于被刑事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

2023-10-30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