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法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里包括所有的税种。也就是说所有税种的滞纳金都按照滞纳天数加收万分之五。
2、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