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解释规定内容有哪些
2023-12-01
更新时间:2023-11-10 11:01:43作者:佚名
( 一 )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职能活动及声誉。
该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该财物一般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财物,而非某个人的财物。同时,也包括一些具有财产性质的利益,如国内外旅游等。
( 二 )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人员以 " 回扣 " 、 " 手续费 " ,情节严重的行为。
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
二是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
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单位行贿行为主要有:
(1)经单位研究决定的由有关人员实施的行贿行为;
(2)经单位主管人员批准,由有关人员实施的行贿行为;
(3)单位主管人员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实施的行贿行为。
( 三 ) 主体要件
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 " 单位 " ,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单位受贿罪不同,并不仅仅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还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公司、外资公司、私营公司等等。
( 四 )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