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机关立案后不是必须传唤嫌疑人的。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即公安机关需要传唤犯罪嫌疑人接受调查时,可以经批准后传唤,不需要传唤的可以不传唤。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