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有哪些条件?(诉讼离婚有哪些条件)
2023-07-20
更新时间:2023-07-20 15:03:19作者:未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能进行房产交易。那么,商品房预售存在哪些风险啊?转让预售商品房时,需要注意什么?本文为您整理,希望对您转让预售商品房有帮助。
(一)出卖人要注意自己办理的贷款并不自动解除。
预售合同与借款合同之间不存在主从关系,是各自独立、互不依存的合同。如果出卖人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办理了贷款,后来又将该房子转卖给别人,要在还清贷款后办理解除借款合同的手续。
(二)出卖人转让预售商品房,开发商的保证责任不解除
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出卖人向贷款银行借款,借款目的用于购买开发企业所属的商品房。开发企业为预购人所借款项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至预购人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的条件成就时截止。合同中没有约定解除保证责任的条件、合同法及担保法也没有授予法定解除权,开发企业不能解除保证责任,还应按借款合同约定向贷款银行承担保证责任。
(三)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受让人办理房产证需要开发企业的积极协助,如出具发票义务、盖章义务。由于出卖人转让预售商品房的行为损害了开发企业的权益,开发企业将拒绝履行自己的协助义务。因受让人的房产证无法办理使相关权利人等的纠纷集中浮出水面,如受让人与开发企业因办理房产证产生的纠纷、预购人与受让人的转让合同纠纷、预购人与开发企业的合同纠纷、贷款银行与预购人的借款合同纠纷等,所以受让人要谨慎购买。
以上就是关于怎么转让预售的商品房以及转让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转让预售商品房无论对于出卖人、开发商、银行还是受让人来说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实践中多为预售合同的转让,无论哪种形式,转让预售商品房都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买卖双方最好都咨询一下律师以后再做决定,尽可能将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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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条件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小编为您整理,希望能更好的帮你解决转让预售商品房时,需要注意什么的问题。希望您在转让预售商品房时,注意相关事项,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