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23 15:05:51作者:佚名
在实际生活中,各个企业为了生存,不惜采取各种直接或间接地手段来窃取竞争者的商业秘密,那么,通常来说,他们常采用的间接地窃取手段有哪些呢?我们小编马上来为大家解答。
间接手段则是以与竞争对手及其雇员有联系的人员为对象,间接获取商业秘密的手段。其目标主要针对下列相关人员,通过走访、了解、复制材料、拷贝数据、有偿服务(交换)等方式,以达到获得间接获取商业秘密目的。这已经成为当前企业或企业家疏于防范的泄密的重要渠道。
1、单位的科研人员;
2、原材料供应商;
3、模具制作商;
4、半成品生产商;
5、销售商;
6、仓储公司;
7、创意策划、设计者、广告商;
8、翻译人员;
9、计算软件开发商;
10、打字店业主、印刷业主;
11、各类顾问;
12、新闻记者;
13、税务、海关、商检等行政执法人员;
14、政府涉密人员;
15、银行职员;
16、中介服务、评估、审计机构;
17、小偷;
18、废品回收者。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企业应谨防窃取商业秘密的十八种间接手段分别是哪些”的法律解答,综上可知,这些间接手段的隐蔽性是非常好的,一般人都不容易察觉,因此,我们一定要谨慎对待。如果你对此还有其他问题,欢迎你随时来电咨询我们,我们将尽快为大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