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死亡应享受何种待遇 因工死亡应享受何种待遇呢

更新时间:2023-09-17 18:05:00作者:佚名

因工死亡应享受何种待遇 因工死亡应享受何种待遇呢

因工死亡应享受何种待遇

虽然职工已经因工死亡另外,但是,对还是应当对其家属或近亲属进行相关补偿,那么,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因工死亡的职工家属,我们应当如何补偿?下面,小编马上结合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为你具体说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延伸补充:

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享受何种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1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工资照发,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综上可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相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1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工资照发,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如果你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你随时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将尽快为您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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