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0-02 12:04:38作者:佚名
我国法律规定各省、市、自治区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本地区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当然,北京市也是制定了盗窃罪相应的立案标准的,那么这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北京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盗窃罪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按照刑法规定,构成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为“数额较大”,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差异,在具体数额的适用上存在差异。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办理盗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若干意见》第1条规定,全市法院审理第264条规定的盗窃刑事案件,“数额较大”认定标准为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认定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认定标准为四十万元以上。
因此,北京盗窃罪立案标准为二千元以上。
二、盗窃罪最低判多少年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做出了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对于盗窃罪具体量刑上,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构成盗窃罪的,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3.构成盗窃罪的,根据盗窃的数额、次数、手段、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二倍以下决定罚金数额;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4.构成盗窃罪的,综合考虑盗窃的起因、数额、次数、手段、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阅读上文后可以知道在北京市,规定的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为1000元。也就是说,只要行为人盗窃所得的财产数额达到1000元的,那么就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建议你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