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12 18:06:12作者:佚名
也许你在生活工作中听说过安置房,那么你知道什么是定向安置房吗?其实,这是属于安置房的一种,在很多地方都要按照法律对安置房的规定进行。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定向安置房买卖有哪些风险的知识。
一、什么叫定向安置房?
定向安置房就是根据拆迁等原因到指定居民区安置的房屋。鉴于当下中心城区人口疏解压力较大、成本过高,北京市拟放宽北京定向安置房政策,进而推动居民搬迁。买安置房只需按成交额的3%补交土地出让金。
二、定向安置房买卖有哪些风险?
第一、政策因素。
根 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定向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 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 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定向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第二、价格因素。
目前拆迁定向安 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 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第三、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定向安 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 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因此,为减少矛盾、避免纠纷,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 查明定向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定向安置房可以到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土地性质等状况,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 买家非但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而且还要承担定向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改变等不确定的风险。其次是订立协议时要出售方全体共有人签名,以减少 风险。
看完小编根据法律规定整理出来关于定向安置房买卖风险的内容后,相信大家已经对定向安置房有所掌握。目前,在我国定向安置房并不多见,但相信随着拆迁的进程,会有更多定向安置房的出现。要是你对定向安置房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电话咨询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