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0-15 09:04:34作者:未知
大家都知道,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如果觉得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辞职的,但是很多人就有一个疑问,如果在试用期间辞职,那么试用期的工资该怎么结算了,这个问题,小编下文为你做了解答,供大家阅读。
一、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结算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如果能够和公司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在离职那天就当面结清工资,但是一般情况下,公司都是和当月正常发薪日期一起发薪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应注意哪些问题
1、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
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等。
3、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4、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如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试用期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也作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6、试用期内需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
因此,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发放工资, 我们还要注意,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也是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是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来电告知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为你提出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