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30 09:05:56作者:佚名
在很久以前,要是男女没有办理结婚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的话,我们一般认为他们之间是属于事实婚姻。但自1994年以后,我国对这种关系就不承认了。那么此时事实婚姻是否还能受法律保护呢?接下来,我们一起了解一下相关情况吧。
一、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既然事实婚姻是普遍存在于过去农村地区,那么,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是否还有对事实婚姻的相关规定么?答案是肯定的。法律是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过去人们采用摆酒席的办法代替登记领证,那现在这些人的婚姻状况如何认定,法律应该回应实践的需要。
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按照上述的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下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因此,对于“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这个问题,应该分情况讨论,不能笼统观之。
二、构成事实婚姻的条件是什么
从这个定义上看,构成事实婚姻的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事实婚姻的男女都无配偶,有配偶则构成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在构成事实婚姻的条件里,最主要的就是男女双方已经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但并没有办理结婚证,履行结婚手续。
以1994年2月1日作为分界线,此后如果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没有及时补办结婚登记的话,那么一律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此时,也可以说我国法律对同居关系是不进行保护的。但要是登记了的话,那么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小编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