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06 12:04:59作者:佚名
离婚是夫妻结束一段婚姻关系,在离婚时一般会涉及到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的问题。实践中,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男女离婚后对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呢?小编马上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一、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 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 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 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涉及到债务问题,首先要理清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夫妻个人债务。在相关法律法规上的规定中,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其表现形式有:
(一)夫妻共同所经手的债务,或一方经手所借但确是用于家庭开支的债务;
(二)个人债务,其表现形式为一方借债是为了用于个人目的,而另一方不知道,或虽知道但予以反对的,如借债用于个人赠与或吸毒、赌博、个人挥霍等等;
(三)个人债务转化为共同债务的,即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借款所负债务。
实践中,只有先对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后,才能对偿还问题作出解决。通常时候,对夫妻共同债务是由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的,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由双方协议偿还,无法达成协议的,则有法院进行判决。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双方的事情,并不是全部由一方承担,当然也不排除双方约定由一方来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