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代理是什么,房屋租赁代理是什么工作

更新时间:2023-08-18 09:04:48作者:未知

房屋租赁代理是什么,房屋租赁代理是什么工作

房屋租赁代理是什么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那么房屋租赁代理是什么?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房屋租赁代理的概念

房屋租赁代理,也是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一种经营活动,包括房屋出租代理和房屋承租代理。前者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房屋出租人的委托,以出租人的名义代理出租房屋,并在出租人授权范围内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出租人授权范围内所实施的一切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均由出租人承担;后者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房屋承租人的委托,以承租人的名义代理承租房屋,并在承租人授权范围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承租人授权范围内所实施的一切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在实践中,房屋出租代理比较常见,而房屋承租代理则不太多。

房屋租赁代理为盘活存量房屋资源,为市民和流动人口提供充裕房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房屋租赁代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房源与承租双方具有多样性

可供代理租赁的房源,既有六七十年房龄的老房子,也有近年新落成的新房子;既有简陋的旧式里弄房子,也有高耸人云的摩天大楼。委托出租人既有公房所有者,也有私房所有者;既有内销商品房所有者,也有外销商品房所有者。委托承租人既有中国公民,也有境外人士;既有本地居民,也有外地人员。诸如此类,使房屋租赁代理具有了多样性。

(2)房屋租赁代理易受行政、司法行为的影响

尽管可供代理租赁的房源具有多样性。但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可以租赁。为了确保房屋租赁市场的正常发展,维护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了不得出租的房屋。这就决定了房屋租赁代理易受行政、司法行为的影响。房地产经纪人在审查可供代理租赁的房屋时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3)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代理方和有关当事人应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领取《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成功,房地产经纪人才可依代理行为收取佣金。

三、房屋租赁代理合同

房屋租赁代理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委托代理事项

合同中的委托代理事项应清晰明了。如是房屋出租还是承租,是增量房还是存量房,是产权房还是使用权房,是繁华地段的房屋还是比较偏僻地段的房屋等。

(2)委托代理事项的要求和标准

涉及房屋出租的,委托人可以围绕出租时间、租金金额、出租宣传等对房地产经纪人提出要求,房地产经纪人也可以对代理过程中需委托人提供哪些方便提出要求,尤其要对代理完成的标准予以明确。

(3)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反映了委托代理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存续时效关系:履行期限一结束,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

(4)服务费数额、支付方式及时间

合同中应明确代理完成时,委托人应支付的佣金数额。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可以协商议定。有的是分期支付,有的是预收部分委托费,待代理完成后再结算。

(5)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委托代理双方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如果因某种原因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解决方式可由双方协商议定。

本文标签: 房屋租赁代理是什么  

为您推荐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因此,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吗?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效吗?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律师见证笔录是怎样的

内容有谈话时间、谈话地点、具体的事由、被谈话者和谈话人也就是律师、谈话记录等。以及被谈话者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需要的帮助。

2023-10-30 09:03

分居时间如何证明 分居时间怎么证明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

2023-10-30 09:03

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怎么做无罪辩护

1、从犯罪构成理论入手作无罪辩护。2、从“证据不足”入和“罪疑从无”进行无罪辩护罪疑从无原则是指对犯罪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足的刑事疑难案件作出无罪推定的一项刑事证据原则,也是保障被告人基本人权和体现现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纠纷如何反诉?赠与合同纠纷的规定是什么?

在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需要在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另外,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赠与合同纠纷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赠与合同纠纷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

2023-10-30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