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12 18:07:10作者:佚名
一般来说我们建立婚姻关系都是通过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存在一些情形会导致登记的婚姻无效。那么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请看的小编为您做详细的解答。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民法典》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在什么情形下构成重婚?
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重婚。根据《刑法》258条规定构成重婚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后,即1994年2月1日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哪些?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婚配。近亲即指有亲缘关系的人,更确切的说是指有不太远共同祖先的人,通常追溯三代。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关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具体有那些?
关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具体有那些,法律并无细则区分,只有一些原则性规定。《母婴保健法》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该法38条对这三种疾病的范围作了限定:
(1)、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2)、严重传染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按照《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以上就是关于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的解答了,婚姻无效怎么办呢?会发生怎么样的法律后果呢?针对无效的婚姻我们可以有哪些解决办法呢?对于这些难题,我们会帮助您解决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