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0-03 12:06:09作者:佚名
在个人借贷关系中,知道借款的用途会让债权人心里更加有数,但债务人一般不会让债权人知晓借款的用途。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借款用途是否需要约定呢?关于个人借款是否需要约定用途,小编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借款要不要约定用途,我们要看法律对借条等借款协议内容的要求,而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但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七)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八)约定用途。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十二章第六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但双方当事人约定有借款用途的,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作用:第一,出借人可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这对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二,借款人如果虚构借款用途或者隐瞒借款用途而骗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综上,约定借款用途并不是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可以不进行约定。但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小编建议出借人最好与借款人约定借款用途,以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同时在必要时候,可以追究恶意借款人刑事责任。关于是否需要约定借款用途,小编就为你整理以上内容了,如果您需要任何法律帮助,欢迎使用我们的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定将竭诚为您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