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的夫妻继承权问题(老年再婚房产继承问题)

更新时间:2023-09-17 18:06:01作者:未知

老年人再婚的夫妻继承权问题(老年再婚房产继承问题)

老年人再婚的夫妻继承权问题

在如今的社会,老年人再婚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再婚主要是能够找个人彼此做伴,照顾生活起居。但现实中围绕老年人再婚的夫妻继承权问题却是比较严重的。下面,小编就来具体分析一下相关问题。

一、我国《婚姻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老年人再婚,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合法夫妻关系。婚姻法上所说的夫妻当然包括老年再婚的夫妻,而老年再婚夫妻双方自然也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对于老年再婚夫妻继承法也不例外。双方都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不论再婚时间长短,只要是合法夫妻就有继承权利。

三、夫妻相互继承权需注意的问题:

1、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丈夫有继承妻子遗产的权利,妻子也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丈夫去世,任何人不得侵犯、剥夺或限制妻对夫遗产的继承权,不得干涉寡妇带走亡夫的遗产改嫁。配偶与子女、父母共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对死者遗产的继承,他们的应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分家析产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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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夫妻一方死亡后,首先应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分为二,其中一半是生存配偶一方应得的共同财产份额,另一半才是死者的遗产,再有死者的合法继承人继承。防止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遗产继承,侵犯生存一方的合法权益。

3、夫妻继承权的产生。

夫妻间的继承权因结婚而发生,因离婚而消灭。即使当配偶一方死亡时,双方正处于长期分居状态或者处于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生存配偶方仍对死者遗产享有继承权。

4、夫妻继承权的限制

只有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才能以夫妻身份参与继承。这里所指的继承权是继承期待权,是指夫妻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享有继承死者遗产的法定可能性。至于真正实现继承对方遗产的可能,还须具备三个条件:

(1)死者实际留有遗产;

(2)死者生前没有用遗嘱将全部遗产处分给自己配偶以外的其他继承人;

(3)生存配偶没有依法丧失继承权。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这样一个信息,那就是只要老年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成为了正式合法有效的夫妻,那么就彼此享有对方财产的继承权,日后无论哪一方去世,另一方都能作为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合法的遗产。如果你在实践中遇到这类的纠纷不好解决的,可以来电向在线律师咨询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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