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产税征收的方法(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何征收)

更新时间:2023-09-14 12:06:23作者:未知

个人房产税征收的方法(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何征收)

个人房产税征收的方法

房产税是以个人房屋的交易行为或者转让行为作为征收对象的一种税收种类。个人房产税征收的具体流程和方式都是根据房地产税的有关规定予以明确的。那么,实践中个人房产税征收的方法都有哪些?小编为您解答。

个人房产税的纳税人征收方式

以《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为例,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应税住房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应主动约定纳税人,未约定的,由税务机关指定纳税人。

个人房产税怎么计算?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个人房产税税的应纳税额: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个人房产税的免税面积的计算: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其中: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暂行办法》施行前的独栋商品住宅,允许纳税人选择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根据我国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有关特征,对于个人房产税征收的方法不能根据征收单位任意为之,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程序操作。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需要再交纳有关的房地产税的过程中,你可以按时足额进行缴纳,以免一起不必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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