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内容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8-18 15:04:14作者:未知

最新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内容有哪些

量刑是对一个犯罪的处罚给定相应的范围,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在给定的范围内定罪量刑。对于交通肇事罪来说也是如此的,那么最新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内容有哪些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重伤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3)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2)重伤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3)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轻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1)死亡三人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二、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

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1)死亡二人;

(2)重伤五人;

(3)重伤一人逃逸,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

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有前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九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

(二)负事故同等责任

死亡六人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三、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二年;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四个月;

(三)负事故同等责任,三人死亡的,且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

(四)逃逸致人死亡,同时出现其他后果,对其他后果部分增加刑期,适用前两条的规定。

四、其他情况

(一)自首轻处的特别规则:交通肇事未逃逸自首的,轻处15%;逃逸后自首的,轻处10%。

(二)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对有期徒刑四年以上的,根据个案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合议庭(独任庭)可以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三)缓刑适用限制规则

除未成年犯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未作赔偿的;

(2)曾因交通通肇事被判刑的;

(3)交通通肇致人死亡后逃逸且负事故全部责任的;

(4)有司法解释规定的两个以上特殊违章情节且负事故全部责任致人死亡的;

(四)本节所指特殊违章情节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具有上列情形,但合议庭或独任庭认为判处缓刑有利于案件审理的,报院长批准或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可以得知,交通肇事罪一般是分为了三个量刑档次,当然针对的犯罪情况肯定是不同的。交通肇事罪最低的量刑为拘役,而最高量刑却能达到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您推荐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因此,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吗?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效吗?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律师见证笔录是怎样的

内容有谈话时间、谈话地点、具体的事由、被谈话者和谈话人也就是律师、谈话记录等。以及被谈话者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需要的帮助。

2023-10-30 09:03

分居时间如何证明 分居时间怎么证明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

2023-10-30 09:03

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怎么做无罪辩护

1、从犯罪构成理论入手作无罪辩护。2、从“证据不足”入和“罪疑从无”进行无罪辩护罪疑从无原则是指对犯罪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足的刑事疑难案件作出无罪推定的一项刑事证据原则,也是保障被告人基本人权和体现现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纠纷如何反诉?赠与合同纠纷的规定是什么?

在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需要在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另外,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赠与合同纠纷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赠与合同纠纷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

2023-10-30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