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28 09:05:32作者:未知
丈夫欠债要夫妻共同承担吗?相信不少家庭都曾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其实这已经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问题了。如果丈夫的欠债属于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妻子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下面,为您具体分析。
一、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具体包括哪些?
根据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是因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或者未经共同协商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夫妻双方依《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一方因个人从事赌博、吸毒等活动欠下的债务等。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包括婚前个人债务与婚姻关系中的个人债务,但不管是什么时期的个人债务都由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这是处理原则。
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阅读完上文的内容后,相信大家已经清楚。如果丈夫的对外借款是用于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认定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妻子就需要承担清偿责任。否则的话,妻子对该笔债务是可以不用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