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07 09:05:33作者:佚名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常常都会听到有关于寻衅滋事的一些内容,例如故意对公众事物造成损失等行为就是寻衅滋事罪行为的一种,那么在我国寻衅滋事罪是如何定义的呢,应该如何理解呢?寻衅滋事罪能判几年?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对寻衅滋事犯罪量刑时,应当综合考虑寻衅滋事次数、后果及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因素,依法确定应当判处的刑罚。
一、寻衅滋事构成犯罪,需要判处自由刑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
二、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损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一般可按下列标准掌握: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有期徒刑2个月;
2.每增加一人轻伤,增加有期徒刑6个月;
3.每增加寻衅滋事一次,增加有期徒刑6个月;
4.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超过2000元,每增加500元,增加有期徒刑1个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持械滋事的;
(2)结伙滋事的;
(3)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通过上述的介绍,我相信大家都应该知道寻衅滋事如何判刑的吧,在我国对于寻衅滋事的判决是看伤人的严重,对公共事物造成的影响来定论的,如果大家在这方面有需要的或者有法律问题不懂的,欢迎详情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让我们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