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17 12:06:07作者:未知
目前,债务人可以将自己的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此时,由于关系到偿债能力,所以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转让行为是无效的。此外,转让部分债务还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小编马上告诉你转让部分债务的风险有哪些。
一、债务部分转让会有哪些风险
由于原人并没有从原合同关系中消失,这种债务的转移形成新的债务关系,因此,在转让债务协议订立之前,应征得人的同意。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说明,未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让不能对抗债权人,同时在转让协议签订后,债务人或第三人应当书面通知债权人,债务转让协议从书面通知债权人时生效。
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
我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关于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即是对债务承担的条文表述。
根据此条,债务承担又被区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债务转让)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债务加入)。
二、股权转让债务会有哪些风险
在股权转让中,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三个个方面:
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
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受让人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隐性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
对于无法预计的负债,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约定。受让方所争取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责任,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负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均由出让方承 担。但是要注意到,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再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
另一方面,这也涉及到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应按照法定的通知时限要求通知有关的债权人,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
3、隐瞒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
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当发生债务追索时,将严重影响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的收益。
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的,其并不能退出原先的债权债务关系,只不过此时承担偿债的份额变小了,意味着债务人以后只对自己的这部分债务承担责任,转让出去的债务则由受让人承担。不过,要是这样的转让行为没有经过债权人的同意,那么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