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11-02 18:01:26作者:佚名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一、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二、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

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设质的生效条件的规定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两类: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而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则无法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因此用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设定质押的生效方式又有所不同:

(1)以上市公司股份设质的生效条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3条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由于目前对于上市公司的股份,投资者都是通过证券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对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认购和交易,投资者的认购和交易情况均记载于两个交易所的计算机网络帐户上,投资者并不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这种无纸化的电子记名股票形式,就决定了上市公司股票出质的生效条件与传统纸质股票不同,传统纸质股票以背书和转移占有为出质的生效条件,而上市公司的股票以登记为出质的生效条件。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以上市公司国有股出质的,还应根据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第7条之规定,由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在质押协议签订后,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报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并根据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按照规定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国有股质押登记手续。

(2)以非上市公司股份设质的生效条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3条规定:“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生效”。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票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因此,对于记名股票,应将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及股票质押事项在股东名册上予以记载;对于无记名股票,应将股票号码、质权人姓名及股票质押事项在股东名册上予以记载。

综上所述,探讨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这个问题,因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设定质押的生效方式有所不同,所以需要分为两种类型来进行思考。小编提示大家在签订股权质押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文本内容,避免产生误解。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长治律师。

为您推荐

协议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协议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关系的当事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有关规定。

2023-12-01 09:16

车祸后如何调解? 车祸后如何调解情绪

1、注意应享有先行告知权。2、注意应调解的情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交警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申请书面调解申请,公安交警部门应予调

2023-12-01 09:16

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 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要求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

2023-12-01 09:16

经济合同违约金如何算? 经济法违约金怎么算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2、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拆迁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对方所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3、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限

2023-12-01 09:16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期限有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2023-12-01 09:16

发生哪些交通事故交警不给调解

1、当事人提供不出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5、当事人未向公安

2023-12-01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