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有哪些条件?(诉讼离婚有哪些条件)
2023-07-20
更新时间:2023-07-06 09:02:54作者:橙橘网
一、债务人死亡的如何起诉?
可以起诉其继承人,要求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还款。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
债务人是债务关系中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条件向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务关系中,债务人是具体的,只有义务主体才必须承担向债权人交付财产、提供劳务或不作为某些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第三人是指与债权债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二、债务人死亡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现在由于债务人意外死亡,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起诉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此外,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债务人的继承人应该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清偿债务,所以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
保证人有两种保证责任:
1、一般保证。
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必须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或同时一并对保证人起诉、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实现债权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
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则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可以选择只起诉债务人、同时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直接单独起诉保证人。
三、债务人的权利有什么?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债务人去世之后,可以将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列为被告。债务人意外去世,在保证期间,担保人应当承担还款的责任,债务人去世并不会导致债的灭亡,担保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在债务关系中,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责任,另一种是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