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机构申请登记的流程(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申请表)

更新时间:2023-10-01 18:06:51作者:佚名

司法鉴定机构申请登记的流程(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申请表)

司法鉴定机构申请登记的流程

司法鉴定机构是针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法定机构。对于司法鉴定机构的成立,还是需要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相关的申请登记的流程。对于申请登记的具体要求和操作规定小编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司法鉴定机构申请登记的流程

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鉴定机构负责人、资金数额、仪器设备和实验室、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等。

第十四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二)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三)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四)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五)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六)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第十五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

(三)住所证明和资金证明;

(四)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

(五)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

(六)检测实验室相关资料;

(七)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

(八)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

(九)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十六条 申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除应当提交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司法鉴定机构章程,按照司法鉴定机构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司法行政机关报核其机构名称。

第十七条 司法鉴定机构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后,方可依法开展司法鉴定活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除应当经拟设分支机构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外,还应当报经司法鉴定机构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意。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参加司法鉴定执业责任保险或者建立执业风险金制度。

以上法律规定的内容就是司法鉴定机构在申请登记方面需要遵守的内容,对于司法鉴定机构的成立不仅需要了解申请登记的规定,关于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核规定以及具体的鉴定流程也是你需要了解的,详情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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