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08 15:05:35作者:佚名
敲诈勒索与抢劫是大家都不陌生的名词,今天小编要为您介绍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其实许多人都了解到敲诈勒索虽然与抢劫一样都是对受害人进行威胁来得取财物,但是敲诈勒索不像抢劫会对受害人造成伤害,所以可以看出“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
一、法律条文: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
(1)、敲诈勒索罪的惯犯;
(2)、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
(3)、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
(4)、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
(5)、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
(6)、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认定标准
(一)、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二)、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仅从字面看,“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涵不同:
(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
(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
(3)、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
(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
从小编 在上文中可以总结出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又有着联系,这两种犯罪有相似的地方,但是敲诈勒索罪并没有像抢劫罪那样严重。希望小编的总结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关于这两种犯罪的其他问题,请联系,我们的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对您做法律上的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