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罪该如何量刑 非法行医怎么量刑

更新时间:2023-08-12 12:03:51作者:佚名

非法行医罪该如何量刑 非法行医怎么量刑

非法行医罪该如何量刑

【案情】

蒋某为了推销某美容产品获利,谎称自己曾是某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在其租住的房屋内开办无证诊所,发放宣传单,对外宣称自己能治愈各种皮肤顽症,高价出售国家明令禁止的某有毒、有害致白、祛痘产品进行诈骗活动,共计骗取金额人民币15800元。

【分歧】

对蒋某的诈骗行为该如何定性,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蒋某的行为符合刑法分则中关于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应以非法行医罪定罪量刑。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

第二种意见认为:蒋某构成诈骗罪;

律师 解答:

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理由如下:

第一,从主体上来看,区分非法行医罪与以行医为名实施诈骗,非法行医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行医诈骗的主体既可以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也可以是合法执业的医生。

第二,从主观方面来看,两罪都是故意,但是目的不同,非法行医是通过行医进行营利,而诈骗则是通过这种行为骗取他人的财产。

第三,从客观方面来看,非法行医的主要行为是行医,就是说是以医疗行为为主要部分,而诈骗行为在客观方面的主要行为并不在于行医,而在于将他人的钱财骗到手,钱财到手之后行不行医都没有关系了,所以行医并不是诈骗的主要行为。

第四,从客体来看,非法行医侵犯的是国家对医疗卫生的管理秩序和就诊人的人身权利,而行医诈骗侵犯的主要是就诊人的财产权利。

第五,结合本案来说,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与非法行医罪中行为人根本不懂医疗知识,却号称自己精通医术,牟取就诊人钱财的行为极为相似,但二者具有本质的不同。案中的蒋某谎称自己曾经是某医院皮肤科的主治医师目的是为了推销美容产品牟利,其对外宣称专治各种皮肤顽症,也是为了要高价出售国内禁止销售的美白和祛痘产品进行诈骗活动。蒋某以虚构自己医生身份的欺骗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似乎“自愿”地交出财物,行为应当构成诈骗罪。

本文标签: 非法行医罪该如何量刑  

为您推荐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因此,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吗?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效吗?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律师见证笔录是怎样的

内容有谈话时间、谈话地点、具体的事由、被谈话者和谈话人也就是律师、谈话记录等。以及被谈话者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需要的帮助。

2023-10-30 09:03

分居时间如何证明 分居时间怎么证明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

2023-10-30 09:03

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怎么做无罪辩护

1、从犯罪构成理论入手作无罪辩护。2、从“证据不足”入和“罪疑从无”进行无罪辩护罪疑从无原则是指对犯罪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足的刑事疑难案件作出无罪推定的一项刑事证据原则,也是保障被告人基本人权和体现现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纠纷如何反诉?赠与合同纠纷的规定是什么?

在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需要在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另外,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赠与合同纠纷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赠与合同纠纷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

2023-10-30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