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0-04 18:08:07作者:佚名
交通事故中导致他人的意外死亡是很常见的事情,这个时候就会依法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这其中的赔偿责任主要是对死者的家属作出的。那么你知道交通意外死亡赔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民法典实施后该项计入死亡赔偿金)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农村标准只有城镇标准的三分之一左右,受害者虽然是农村户口(或者未征地农转居),但只要具备“经常居住地为城镇”或者 “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镇”两个条件之一的,就应当按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城镇标准为447360元,农村标准为157900元(适用于法院审理时间在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之间的案件,2014年5月1日后法院审理的案件将适用新的数据,到时另行公布)】。(李英俊律师特别提示:实际计算过程中应该先扣出交强险应赔偿部分{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超过部分再按责任分摊)
4、精神损失费。
5、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6、如果受害者是医疗一段时间后死亡的,还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等。
7、如有财产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财产损失(如车辆维修费等)。
阅读完上文的内容后,相信大家都已经比较清楚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的赔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吧。不得不说,我国各地在这方面的规定是有所区别的,实践中还请各位能够针对当地的赔偿标准进行了解。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一下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