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的原则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8-17 18:04:36作者:佚名

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的原则有哪些

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的原则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中,除了对子女的抚养问题有较大争议外,就是对财产的分割以及债务的承担问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那么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的原则有哪些呢?如何分配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的原则:

一、夫妻个人财产不得分割。

二、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男女平等和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夫妻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四、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五、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六、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七、协议离婚所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受害方可以在离婚后的一年内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显失公平不能成为推翻财产分割协议的理由。

八、有证据证明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受害方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以判决少分或者不分给加害方。

以上就是本次由小编带给大家的有关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的原则的内容,希望对您了解相关知识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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