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纠纷】本律师成功代理蒋某诉李某物件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案,一审全胜。

更新时间:2023-09-25 09:06:02作者:佚名

【高空坠物纠纷】本律师成功代理蒋某诉李某物件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案,一审全胜。

案情简介

2014年6月5日17时40分许,原告蒋某路经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西路80号附近时,被被告李某经营的商铺广告牌(重约500kg)从高约3米处坠落砸伤。后蒋某住院治疗20天,累计花费了145901.39元医疗费及3200元护理费。期间李某支付了22800元的医药费。后因医药费赔偿问题无法与相关责任人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委托本律师处理本案。

办案思路及心得

本律师受案后,听取了原告的陈述,同时调查了解获悉,李某经营的商铺是从袁某手中租赁而来,而涉案广告牌是李某在承租商铺前就已经存在,李某接手商铺后,将商铺上的涉案广告牌内容进行了更换,李某系该广告牌的实际使用人。有鉴于此,本律师最初拟打算起诉袁某及李某,要求连带赔偿。但遇到以下几个问题,导致最终只能起诉广告牌的使用者李某:

A、李某承租的该商铺并无产权,无法从房管局依法核实其所有人;

B、通过本律师走访高碑村村委会了解,涉案商铺虽然目前系袁某在对外出租,但是其原始所有人应为田某,田某过世后,该商铺由其配偶张某掌管,张某后又与袁某结婚,目前张某身体状况欠佳,已经被送到某敬老院,我们无法确定其行踪;

C、在本案立案前,武侯区人民法院组织我方及李某、袁某进行了一次调解,作了调解笔录,袁某承认商铺是她的,但是广告牌不是她的;

D、本律师拟通过公证周围商家的证人证言来锁定袁某,让商家作证,证明在李某承租该商铺前,涉案广告牌就已经存在,用来证明其是所有人或管理人。但在涉及到这块问题上,我方与李某就公证费问题产生争议,李某不愿意出公证费,而原告更不愿意出钱,故到此,尚无任何证据证明涉案广告牌与袁某有关。

综上,我方就只得先行就医药费起诉李某。

裁判结果

判决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蒋某支付医疗费123101.39元,同时判决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全由李某承担。

为您推荐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因此,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吗?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效吗?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律师见证笔录是怎样的

内容有谈话时间、谈话地点、具体的事由、被谈话者和谈话人也就是律师、谈话记录等。以及被谈话者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需要的帮助。

2023-10-30 09:03

分居时间如何证明 分居时间怎么证明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

2023-10-30 09:03

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怎么做无罪辩护

1、从犯罪构成理论入手作无罪辩护。2、从“证据不足”入和“罪疑从无”进行无罪辩护罪疑从无原则是指对犯罪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足的刑事疑难案件作出无罪推定的一项刑事证据原则,也是保障被告人基本人权和体现现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纠纷如何反诉?赠与合同纠纷的规定是什么?

在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需要在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另外,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赠与合同纠纷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赠与合同纠纷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

2023-10-30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