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罪的刑罚适用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3-10-20 09:05:48作者:未知

滥伐林木罪的刑罚适用是怎样的

滥伐林木罪的刑罚适用是怎样的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意采伐林木的,在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就有可能涉嫌犯滥伐林木罪。此时需要区分一般的滥伐林木行为与滥伐林木罪。而要是构成了犯罪的话,就要对行为人进行处罚,那么滥伐林木罪的刑罚适用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滥伐林木罪的刑罚适用是怎样的

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二、滥伐林木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制定了成套的法规,对林业资源予以保护。

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盗伐林木罪的对象相同,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调整范围之外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是构成滥伐林木罪的要件。根据《关于办理盗伐溢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l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幼树500至1200株。在非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5立方米至10立方米,或幼树250至6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分析上述内容后我们知道,《刑法》中规定的滥伐林木罪的处罚有两个不同的量刑档次,往往都是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来确定,最高情况下可以处7年有期徒刑。关于滥伐林木罪的刑罚适用,小编就为大家解答到此,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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