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22 12:06:16作者:佚名
如果当事人租房是通过房屋中介机构进行的话,那么就要注意了,实践证明很多时候都会产生一些房屋租赁中介费纠纷。那么,要是不幸遇上这样的纠纷,当事人该如何来处理?本文就这个问题为大家做详细阐述。
一、通过中介没找到房子交不交中介费
如果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促成房屋租赁双方达成合同,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一次性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当开具发票。中介机构不得收取委托合同之外的任何财物,例如押金、信息费等等。此外,中介公司也不得事先收取看房费。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的支出的必要费用。
简单地说,如果通过中介机构没有找到房子,则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费,即使居间合同中这样规定也是无效的,但是中介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一般来说,中介机构可以收取相当于半个月到一个月房租的中介费。
二、如何避免中介公司乱收中介费
就像前面说的那样,中介公司如果没有促成双方达成房屋租赁合同,有权收取所花费的必要费用,但是这种“必要费用”很难界定,为了避免纠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好在居间合同中预先规定收取的方式和费用,避免中介漫天要价。
有些不规范的中介为了赚取看房费,可能会随意带承租人看几套房子了事。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建议将下列内容写入居间合同:
(一)房屋与租房人要求明显不符时无需付费
为了有明确依据拒绝支付费用,租房人最好在居间合同中详细列明找房的具体条件。如果中介介绍的房屋与租房人的要求明显不符,则不付费,并由中介机构赔偿损失。
(二)出租人提供信息有误或欺诈时中介先行承担责任
这种情况是指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误,中介机构保证核实过该房屋资料,并满足租房人的特别要求,但因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者欺诈,中介应当承担损失,先行向承租人赔偿。
实践中,每个人遇到的房屋租赁中介费纠纷都是不同的,小编在上文中也只是主要整理了大部分人经常遇到的纠纷,并且也告诉各位该如何处理这类纠纷。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在遇到房屋租赁中介费纠纷的时候,不好处理的。可以来电向网站的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