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15 18:05:07作者:未知
房屋转租相信很多朋友多遇到过,自己所租住的房屋在合同期内,或许因为某些原因不能继续租住,又舍不得白白浪费租金。所以很多朋友选择转租,那么在转租房屋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
转租房子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一、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
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如房屋出租合同未明确这一点,承租人必须在转租房屋前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与出租人协商签订一份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补充合同。否则,属于承租人违约,不仅转租关系不能成立,而且出租人据此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追究承租人的 违约责任。
二、下列情况不得转租:
(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二)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即使租赁合同就转 租事项作了约定,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况发生时,出租人仍可以收回同意房屋转租的意思表示,拒绝同意房屋转租,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当然,如 果原租赁关系当事人之间就拖欠租金和擅自搭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不受上述禁止转租条款的制约,但在违反行政法的情况下除外,例如,当擅自搭建违反房 屋规划管理规范时。
此外,还应注意两点:
(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 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
以上就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点有关房屋转租问题的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其实在房屋转租过程中,签订相应合同是很有必要的,避免他人在租住期间将原本的东西损坏而由自己承担等引起的纠纷。如果大家对此专题感兴趣或者仍存在疑问的,可以登录网站进行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