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20 09:05:25作者:未知
劳动保障监察,既是一个部门,也是该部门的一项行政执法活动。那么,这个部门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呢?此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分别是什么呢?下面,随小编来了解下吧。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于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以及推动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劳动保障监察即过去所称的劳动监察,国外亦称劳动监察。它作为一种国家干预责任,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的强制性手段,广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于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以及推动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劳动保障监察员的权利义务
劳动保障监察员执行监察公务时,行使下列职权:
1、依法进入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2、了解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
3、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对用人单位不能立即提供的,可以下达劳动保障巡察询问通知书;
4、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有关资料。
劳动保障监察员履行职责时,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1、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向他人泄露案情,保守在检查工作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3、为举报人员保密。
从上面内容可知,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不仅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权利和义务,也具体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权利义务,总的来说,他们的主要义务就是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如果你对此还有其他问题,欢迎你及时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