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0-08 18:07:00作者:佚名
如今,男女结婚的婚房多半是由父母出资购买的,这样的房产存在多种情况,如双方父母出资,房产登记在各自子女名下。一方父母出资,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等等。那么日后夫妻离婚的话,这样的房产该怎么分呢?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父母出钱买的房,离婚后怎么分
子女结婚前以及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首付款或者出资一部分,其余部分在子女结婚后自行支付或通过银行贷款支付。这种情况,父母出资的部分按上述第一、二种情况分别处理。子女在婚后自行支付或婚后通过银行贷款支付的部分,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银行贷款未还清的部分,按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分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在子女离婚时如何处理的规定,着重强调了父母的意愿,体现了父母 “意思自治”的原则,同时也充分保护了子女配偶的合法权益。因此,父母在为子女出资购房时一定要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表达自己真实的意愿,并及时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只有这样,在子女一旦发生离婚纠纷时,才能做到未雨绸缪,使矛盾得以顺利解决。
二、离婚时父母给的房子怎么分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后,父母在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赠与一方的,那么,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被赠与方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司法实践中,上述两类情况中有一个须着重把握的难点,这就是父母“明确表示”的时间问题。这个“明确表示”,最好应当是在购房或出资之时,或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作出,并且应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最有证明效力的证据形式是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如果父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后,或在子女离婚纠纷已经发生、准备离婚之时才作出“明确表示”,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侵害了子女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这种事后才作出的“明确表示”或事后才签订的赠与合同,也很有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经过以上内容,我们知道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该如何分割。此时还是需要先确定房产的性质,究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或者还是属于父母的房产,这样才能知道是否能对该房产进行分割。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