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24 09:06:27作者:未知
部分劳动者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或者临时任务,导致其在法定节假日这样休息休假的日子里也需要加班。此时,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其相应的加班工资。那么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呢?小编带来国庆加班工资的内容,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一、国庆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按照国务院放假规定,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周日)、10月10日(周六)上班。
二、法定节假日
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三、公休日
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公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如果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国庆节放假的时间都比较长,此时如果劳动者要计算自己的加班工资的话,那么就需要区分时间段了。一般在前三天加班的,则属于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本人工资的300%获得加班工资。而要是在后四天加班的,则要是单位安排了补休,就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否则的话就要按照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