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有哪些条件?(诉讼离婚有哪些条件)
2023-07-20
更新时间:2023-07-11 09:02:52作者:橙橘网
一、破坏耕地罪司法解释中的量刑档次有几个?
只有一个量刑档次,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破坏耕地罪,破坏耕地实际上就是非法占用土地罪,其量刑的规定为:数量较大,造成耕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占用土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本罪的对象是农用地资源。农用地资源分为已开垦的已农用地和尚未开发利用的后备农用地。已开垦的农用地包括熟地、当年新开荒地、连续撂荒未满3年的农用地、当年的休闲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并附带其他作物的土地和沿海沿湖地区围垦利用的海涂湖田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自然人非法占用农用地,主要是指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的自然人。
单位非法占用农用地,主要是指单位在国家建设用地、本单位发展建设和乡(镇)村建设用地过程中,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而且对于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会造成大量农用地被毁坏的结果也是明知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为故意。行为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动机多种多样,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我国的土地资源是国家重点保护的对象,尤其是耕地等农业用地更需要重点保护,如果有人实施破坏耕地的行为,比如说非法占用农用地之后将农用地改成其他性质的用地,此时在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的时候,公安机关就会对该行为人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