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07 09:06:07作者:佚名
案情简介
当事人生性老实,相貌平平,年纪大了,压力倍增,于是在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与他人登记结婚。但婚后,男方及家人却开始嫌弃女方,甚至男方时常会对我的当事人即女方恶语相向,拳脚相加。不得已,自认为处于水深火热的婚姻当中的当事人及母亲找到了我,希望在我的帮助下能解除与男方的婚姻关系。因为男方不同意离婚,扣下了女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及户口本等一些相关资料。
办案思路及心得
受案之后,我迅速到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调取了当事人的个人户籍信息及家庭户籍信息资料、到当事人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了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拟好了起诉状。该案得以及时顺利立案。但在法官根据我们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对方沟通时,对方却不肯配合法院接收法院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等相关诉讼文书。不得已,通过努力,我亲自陪同法官找到了被告工作的工厂,在对方仍不肯接收传票的情况下,向法官建议,留置送达。至此,该案开庭前的程序障碍终于扫除。开庭的时间到了,但被告仍不到庭,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经人民法院合法传唤而被告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遗憾的是,因为原告在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时没有报警,没有对受伤部位拍摄照片,没有去医院治疗,甚至因被告实施家庭暴力都是关着门的,也没有目击证人。第一次起诉,我们手头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此后,女方一直在娘家生活,因为夫妻关系丝毫得不到任何的改善,两人也一直分居。一年后,女方又找到了我,还是决然的希望能跟男方离婚。当然,对于女方的起诉,男方仍是置之不理,拒不配合法院,仍拒不到庭。 但是,这一次,我搜集和固定两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铁证,让原告娘家村委会出具了相关证明及申请了证人出庭作证。法院经过认真审理查明及当庭询问证人,采信了我们的相关证据,支持了我们判决离婚的诉讼请求,原告终于走出了让她痛苦不堪的婚姻。
裁判结果
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