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样争夺孩子抚养权 离婚抚养权怎么争取

更新时间:2023-09-24 09:06:01作者:佚名

离婚怎样争夺孩子抚养权 离婚抚养权怎么争取

离婚怎样争夺孩子抚养权

在离婚案件中,既可能发生离婚夫妻都不要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也可能发生离婚夫妻激烈争夺子女抚养权问题,那么,对于后者情况,我们该如何解决呢?下面,小编马上为大家介绍。

如果离婚夫妻都想要子女抚养权的话,可以就此提起诉讼,交由法院依法判决,法院处理依据如下: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谁?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问题如何解决的法律解答,由上文可知,如果离婚夫妻不能就子女抚养权达成一致协议,可交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判决依据如上文所述,在此不赘述。如果你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来电咨询,我们将尽快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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