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0-19 12:05:41作者:佚名
在申请进行财产保全的时候会涉及到两种费用,即申请费和担保费,其中申请费是必须要支付的,而担保费则在法院要求提供的时候才需要支付。那么在案件审判后这个财产保全担保退费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财产保全担保退费吗
对于财产保全中的担保费,其性质就视为保全财产提供担保的,因此在案件审理完结后,当然应该退还给当事人,但如果是其中的申请费,那么就不会被退还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
财产保全的保证金应与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同步,故财产保全裁定失效时,保证金就应退还,也就是担保金应在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开始时退还。
二、交通诉讼财产保全要什么条件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从上文的介绍中知道,对于财产保全中的担保费,一般是在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开始时退还,但要是申请费的话,那么就不会进行退还。而通常在交通事故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比较多,因此小编在上文中为大家介绍了交通事故诉讼财产保全需要满足的条件,帮助各位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