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几种?,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几种类型

更新时间:2023-10-08 12:06:09作者:佚名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几种?,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几种类型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几种?

对离婚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来讲只能对其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进行分割,若是认定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是不能做出处理的。进行离婚财产的分割也是有一些具体原则需要当事人遵循的。到底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几种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那么离婚怎样分割财产?

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

1、协商处理原则。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原则。

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这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要求损害赔偿需要有相关证据证明,法院才会支持你的相关主张。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五种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需要遵循的原则,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般来讲,夫妻分割离婚财产的都是均等的分割,但需要适当的照顾女方、无过错方。这也是相应原则的要求。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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