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纠纷】王小姐与丈夫赵某(香港人)离婚案

更新时间:2023-09-24 12:06:41作者:佚名

【涉外离婚纠纷】王小姐与丈夫赵某(香港人)离婚案

案情简介

王小姐与丈夫赵某结婚不到两年,因工作原因,王小姐长年居住在外地,与身居深圳的赵某处于分居状态。赵某不甘寂寞,瞒着王小姐与第三者秘密同居。经朋友点醒和帮助,王小姐返还深圳,将赵某与第三者捉奸在床,伤心欲绝的王小姐毅然决定与赵某离婚。 经熟人介绍,找到贺律师,请贺律师帮其处理离婚事宜。贺律师接受委托后,有感于该夫妻自由恋爱,感情基础应该不错,有心做下调解工作,于是主动联系了赵某,赵某也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不可弥补的错误,希望王小姐能原谅他,再给他一个机会。贺律师转达赵某的意见给王小姐,遗憾的是,王小姐坚决要求离婚。

办案思路及心得

因二人结婚时间不长,婚后共同财产不多,如果离婚的话,王小姐并不能得到多少经济利益,既然王小姐不想再维持与赵某的婚姻关系,贺律师只好转而再做赵某的思想工作,希望赵某能适当给予王小姐经济赔偿,最终赵某同意给王小姐人民币15万元。

裁判结果

谈妥后,贺律师帮王小姐起草了自愿离婚协议书,双方协议离婚。

为您推荐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因此,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吗?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效吗?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律师见证笔录是怎样的

内容有谈话时间、谈话地点、具体的事由、被谈话者和谈话人也就是律师、谈话记录等。以及被谈话者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需要的帮助。

2023-10-30 09:03

分居时间如何证明 分居时间怎么证明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

2023-10-30 09:03

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怎么做无罪辩护

1、从犯罪构成理论入手作无罪辩护。2、从“证据不足”入和“罪疑从无”进行无罪辩护罪疑从无原则是指对犯罪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足的刑事疑难案件作出无罪推定的一项刑事证据原则,也是保障被告人基本人权和体现现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纠纷如何反诉?赠与合同纠纷的规定是什么?

在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需要在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另外,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赠与合同纠纷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赠与合同纠纷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

2023-10-30 09:03